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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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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
早高峰的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舒舒服服地有个座(zuò)位?嘿,有些人啊,脑袋一转就动起(dòngqǐ)了歪心思,搞起了“5元占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(yígèyuè)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(gōnggòngzīyuán)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对此表示坚决(jiānjué)反对。 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(de)新闻闹得沸沸扬扬。等警方一查,原来这(zhè)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(jìnzhǐ)地铁“有偿(yǒucháng)让座”,按照(ànzhào)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(hǎoxiàng)还有那么点合理性。但(dàn)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 “有偿让座”和占(zhàn)用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(méi)啥两样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(biànchéng)了能买卖的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的其实是那些(nàxiē)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受到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 地铁作为(zuòwéi)公共交通资源,它的(de)存在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(sīyǒucáichǎn)。地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,把针对地铁占座(zhànzuò)收费这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(hé)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 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(de)力度,加强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,对(duì)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(gāi)劝阻就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再让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(yuánběn)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(huánjìng)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 来源:新民晚报 作者(zuòzhě):方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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